警惕家装合同八大陷阱
陷阱一:混淆材料笼统报价
签约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更换单项材料。
案例:林先生装修一套住宅,与家装公司签订协议时注明墙面油漆用“立邦永得丽”。这种油漆由每桶520元的“永得丽面漆”和每桶420元的“5101底漆组成”,但该家装公司签协议时不向房主说明而算在一起报价,而在实际施工中却用单价为120元左右的“时时丽”面漆作底漆。用这种漆做底漆,既不能防碱、又不能防潮,墙面质量没保障,房主还要多付每桶300余元的冤枉钱。
陷阱二:条款不实利己解释
炮制一些不具体或可多种解释的条款,等着房主上当挨宰。
案例:刘女士与家装公司签装修合同协议时,其中第六条第5款是这样写的:“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如甲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项目时,为部分违约,须向乙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实际装修中,刘女士感到原设计的主卧衣柜和书房的书架位置不合理,要求移动,为此,家装公司表示要收取减项费才肯改动。
还有的家装修公司在设计中就留下伏笔,比如柜子设计宽一点,吊柜多做一个。等施工时发现宽了,多了,要求减少,就落入了家装公司的合同圈套,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付违约金。
陷阱三:少报工程量让你空欢喜
少报工程量有两种,一种是少报预算款,并在设计方案时故意隐报或少报工程量,让你觉着便宜痛快签约。结算时实打实的算,才发现装修款又多出一大笔。
案例:消费者黄先生投诉说,他委托一家装公司装修一套住宅,装修公司最初的报价为38998.33元,但工程做到中期,公司又要他在原工程造价上追加约1万元,否则将停止施工。理由是合同规定“工程价款按公司预算,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现所做地板、大橱柜等的实际工程量均超出了预算。
二是故意少算单项工程量,让人觉得项目挺多,单价却便宜,实在,马上签约。其实如果按装修公司所出的预算图纸,根本无法完成工程。
陷阱四:偷换材料赚取差价
合同里定的是价高装饰材料,实际用的却是价低普通材料,还乔装打扮一番,让人难以发现。
案例:何女士的家装修合同中木芯板是单价约100元一块的品牌木芯板,施工中家装公司却用每块50元的杉木或杨木板代替。为掩人耳目,在暴露部分则用合同所指明的木芯板,而且故意找贴有标签的那一部分,就算房主投诉也找不到证据。又将太阳牌电线换成单价相差很大的劣质线。
陷阱五:相同材料质量悬殊
有的家装公司利用消费者装修心切,在签协议时,故意埋下以次充好的伏笔。
案例:一家装公司的协议上就有这样的条款:装修中如原牌材料没货时,乙方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这个“同”是同质量的,还是同类材料的,没有写明。这样,家装公司就可理直气壮地以价低质差的材料赚钱了。
陷阱六:偷工减料蒙骗房主
房主通常时间较紧,不可能全程在现场检查,一些家装公司就乘房主不在场的时候,在不容易发现的地方违反合同,偷工减料。
案例:陈先生最近到12315投诉。他发现装修公司在打完墙后也不找平就直接把橱柜的底板钉到墙上,而合同条款上明明写着敲打过后的墙壁要泥浆找平后再做橱柜的。12315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做好的橱柜外表很光鲜,根本看不出它的背后是什么。直到陈先生把橱柜撬开,坑坑洼洼的墙面才现出原形。
陷阱七:混淆概念多算费用
家装工程有许多专业术语,一些家装公司就利用房主大多是外行,偷换概念。
案例:一家装公司与消费者王先生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第十三条第5款内容是:各种橱柜、低柜、吊柜等高度不足1米的家具均按延米计算,工程量少于1米的按1米计算,超过1米按延米据实计算。消费者大都会这样理解,即不足1米时按1米计算,超过一米就按实际长度算。但情况却不是这样,家装公司的所谓“延米”计算,是不管长度是多少,尾数不足1米时均按1米算。如,王先生的住宅装修结算时,家装公司是这样与他计算的:主卧大衣柜24.7米以25米计、电视柜4.24米以5米计……仅这个“延米”算法装修款就多了1000多元。
陷阱八:提前付费留活要钱
家庭装修合同普遍都有这样的条款:付款方式为,工程开始即付30%-70%,工程过半付总价的95%,剩下的5%在全部工程完成验收后付清。
案例:一些消费者认为双方讲定的装修款,早付晚付差不多,其实不然。房主往往对那些偷工减料的装修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或多半时就可发现,如此时与他们理论,则装修公司一撤了之,因为他们已经赚够了钱,留下一个半拉子工程让你有苦说不出,而名义上你还欠着他的钱呢。
以上内容纯属经验总结,但愿对你有所帮助。